古公鲁

古公鲁(1884~1931年),广东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人。他从小勤奋学习,先后毕业于梅县师范、广东法政专门学堂。清宣统元年(1909),古公鲁赴印尼巴城谋生,参加孙中山的同盟会,投身于民主革命。翌年,奉命回广州、花县、肇庆等地进行革命活动,任陆军第五旅第九团三营营长。民国20年(1931)夏,部队撤出八乡山,至陆丰县下沙村时,因叛徒告密,古公鲁不幸被捕解回五华,五华县长钟问陶利用亲戚关系,以封官许愿劝降,遭古公鲁严词拒绝。不久,古公鲁在华城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,时年47岁。

人物生平

  古公鲁(1884~1931年),广东五华县梅林镇优河村人。他从小勤奋学习,先后毕业于梅县师范、广东法政专门学堂。

  清宣统元年(1909),古公鲁赴印尼巴城谋生,参加孙中山的同盟会,投身于民主革命。翌年,奉命回广州、花县、肇庆等地进行革命活动,任陆军第五旅第九团三营营长。

  宣统三年(1911),赴广州参加3月29日攻打省督署的“黄花岗”之役,失败后回家,在家乡继续进行革命活动,发展革命党人。后闻革命军攻打潮安,他率百多人前往,与拳师黄喜祥等组成“敢死队”,趁天黑以人梯越墙入城,攻克潮州府城。随后率部攻打和接收粤北和广州周围各县,任东(莞)、增(城)绥靖公署主任。

  民国3年(1914),调回五华,任县专审员,清理积案300多宗,释放无辜入狱冤民百余人。后又调任三水县推事、海丰县推事检察。他办事公正,人民特赠给“情法俱平”旌匾。

  民国13年(1924),粤军第二师在香山县将独立营扩为新编团,他任叶剑英新编团的募兵处长,亲赴广州策动滇军300多人参加该团,因事泄被滇军扣押,受折磨一个多月,至叶剑英团长率部入广州打败滇军才被释放。

  发生“四·一二”事变后,古公鲁目睹孙中山“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”的政策被破坏,与他入伍从戎拯救人民的意愿相违,即毅然去职回乡。8月,经古大存帮助,投入农民运动,并捐献1500银元、粮1万多斤、长枪10多支和子弹1000多发,扩充农民武装。年底,被任命为五华县行动总指挥。

  民国17年(1928)春,国民党军黄旭初师驻守五华“剿共”时,派兵进攻梅林,将古公鲁的家焚掠一空,并悬赏万元通缉古公鲁。他即与古大存、古连等转入八乡山建立根据地。同年,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,成为古大存的得力助手,他和古大存、古宜权被任命为东江军事委员会委员。两年后,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成立后,古公鲁任军部军需处处长,随军三打潮安,转战五华、丰顺、梅县、普宁各县。他为解决部队给养、军械和药物,立下显赫功勋。

  民国20年(1931)夏,部队撤出八乡山,至陆丰县下沙村时,因叛徒告密,古公鲁不幸被捕解回五华,五华县长钟问陶利用亲戚关系,以封官许愿劝降,遭古公鲁严词拒绝。不久,古公鲁在华城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,时年47岁。

古公鲁的诗文

近现代:古公鲁

漂泊频年太坎坷,①
风霜历尽志难磨。
一肩任务千斤重,
都为工农解放多。